News Center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日本电化株式会社诉重庆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判决被告重庆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电化株式会社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就日本电化株式会社诉某生物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山东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两被告某生物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山东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应向原告电化株式会社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彩和律师事务所受电化株式会社委托在上述两个案件中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关注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