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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重庆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电化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重庆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了电化株式会社所有的第201410058250.0号中国发明专利(发明名称为“定量测定小而密LDL胆固醇的方法和试剂盒”,下称“小而密LDL胆固醇测定专利”)全部有效。
上述专利相应侵权案件已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7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重庆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判决被告向原告电化株式会社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北京彩和律师事务所受电化株式会社委托在上述无效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侵权诉讼程序中担任专利权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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