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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日本电化株式会社诉某生物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山东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2022)最高法知民终2009号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某生物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向原告电化株式会社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之前,2021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作出(2019)京73民初1222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向原告电化株式会社承担侵权责任。截止目前,涉案专利已被五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其结果均为维持专利权有效。
北京彩和律师事务所受电化株式会社委托在上述侵权案件一审及二审程序中以及五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中担任电化株式会社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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