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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无效宣告请求人山东瀚睿冶金设备有限公司针对专利号为201010295608.3的发明专利(名称为“立式卷芯架输送系统”)提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第5845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此前针对该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曾作出一份在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在先决定书宣告在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权有效。随后,瀚睿公司针对该在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7月20日作出(2022)京73行初14391号行政判决书,认为被诉决定的相关认定有误,判决撤销该在先决定。专利权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3)最高法知行终1081号行政判决书,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最终作出第5845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北京彩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唐颂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瀚睿公司的委托,在上述专利诉讼程序及无效宣告行政程序中担任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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